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在学校广泛深入开展,4月14日,在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法学院与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共同举办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洪宁一行,党委学工部副部长刘旭虹、法学院班子成员、师生代表,以及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师生100余人参加活动。

法学院党委书记马涛在致辞中对吕洪宁院长一行及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对东丽区人民法院对学校建设发展和法学人才培养的支持表示感谢。并介绍了学校“双一流”建设以及法学院在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等情况。希望双方加强合作、深化研究,力争在人才共育、实务共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协同创新,不断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携手开创校院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吕洪宁院长介绍了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以及当前司法实践的开展情况。他表示,高校与法院携手共建是共同推动法治事业向前发展的关键路径。期待双方以此次共建为契机,加强常态化沟通交流,凝聚协同发展强大合力,让校院合作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共同为推进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随后吕洪宁、马涛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共同为“法治协同创新共同体”揭牌。

在签约仪式前,双方共同举行了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法学院本科生围绕“国家安全”主题,从反间谍教育角度切入,通过自编自导的情景剧《守护》,诠释了国家安全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通过主题演讲《国安有我,法学青年的使命与担当》,分享法学理论知识和实习实践的亲身经历,号召大家时刻绷紧安全之弦,不断强化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将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融入日常学习与生活实践,用实际行动践行“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青春担当。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阎喆副庭长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历,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为题,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结合《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网络安全法》等核心法律法规,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深入剖析了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与防范措施,为我校师生带来了一堂内容丰富、干货满满的国家安全教育普法讲座,进一步深化了师生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与理解。
下一步,法学院将持续深化与东丽区人民法院的合作交流,协同打造联研联建、人才培养平台,为学校事业发展和法治天津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撰稿:马文凯,审稿:宋至刚、方桂珍、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