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2026年年会征文启事

发布时间:2026-10-13浏览次数:31

尊敬的专家学者、应用法学分会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应用法学研究水平,推进京津冀法治协同创新,应用法学分会拟于2026年12月20日在天津工业大学举办2026年年会暨第十七届天津应用法论坛,同时以“应用法学赋能京津冀法治协同创新暨天津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为主题开展征文活动。此次年会由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应用法学赋能京津冀法治协同创新暨天津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研究

二、征文要求

1.论文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论文作者要对提交论文的立场、观点、方法负责。

2.论文应密切联系天津实际,紧扣论坛主题,围绕:京津冀法治协同创新、天津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天津法治文化等相关问题开展应用法学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题目: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的京津冀协同创新法治保障研究

(2)京津冀区域协同立法的制度基础与实践进路研究

(3)京津冀法治协同中的执法联动与司法协作机制研究

(4)京津冀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法治保障研究

(5)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优化研究

(6)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法治保障研究

(7)天津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涉外法治问题研究

(8)天津法治文化的传统渊源与当代建设研究

(9)天津红色法治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研究

(10)京津冀法治协同背景下天津地方法治创新研究

(11)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天津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论文应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性成果。论文应遵守学术规范,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论文文后要对AI使用情况做出声明。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4.论文应有创新性,理论联系实际,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字数8000字左右,并需提供400字摘要,注释格式统一为页下注,注码采用每页重新编号的带圈字符。以docx格式提交。论文首页脚注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如是在校研究生请说明)。

5.获奖论文必须现场交流发言,无法到会发言的论文不参与评奖。

6.年会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年会论文集。与年会主题无关的论文,不列入论文集的遴选范围。论文集只作为会议资料使用,不进行公开出版。

7.请于2026年11月20日中午12:00 前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方式将参会论文提交到论坛专用邮箱:lishucheng2001@vip.163.com。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1篇。邮件发送成功后,您将会收到自动回复邮件,请勿重复发邮件。电子邮件主题和论文附件名称请以“姓名+单位+论文题目+(在读研究生)”标注。

三、论文评审和奖励

1.年会组委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

2.征文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对获奖的论文,颁发获奖证书。

四、年会时间

年会初步拟定于2026年12月20日召开,具体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

五、会务组联系方式

赵老师:18713800215

王老师:15081200324

徐老师:18265203302

李老师:18622138479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

                                       2026年10月13日